一、授課時間

  • 講師除申請調課外,須依核定之課程大綱及時段按時授課,請勿遲到、早退,並儘量避免臨時調課,以免影響班級經營成效及學員學習權益。
  • 每1 學分課程以18 小時上課時間長度計算,每1 小時休息時間為10 分鐘,依此類推。講師亦得在此原則下,視需要並取得學員同意後,彈性調整上課時間。惟有更動課程時間之情事者,須事先知會課務組或辦公室人員。
  • 除另有公告者,本校課程時段如下(以3 學分課程為例)
    • 週一至週五09:20~12:00、13:30~16:10、19:00~21:40。
    • 週六09:20~12:00、13:30~16:10。

二、點名與班代遴選

  • 講師每堂課須確實點名,以掌握學員出缺席情況,如遇學員無故缺席連續達兩次,務必告知課務組或辦公室。春、秋季班之講師須於該期第二週結束前遴選班代,並請班代完成應盡義務。
  • 準備教具:每週上課前請班代提早到校協助教師準備上課器材。
  • 教材、講義等影印製作:教材如為書籍,建議由班代表統籌詢價購買;如需影印講義,亦請班代統籌影印事宜。 ※行政辦公室備有影印機提供班級自費使用

三、旁聽:

春、秋季班第3 週起,為維護教學品質及學員權益,欲旁聽之學員須先至社大辦公室繳交旁聽
費,每堂課收費250 元,並攜帶繳費收據上課。第9 週起不受理報名。夏季班第1 週加退選過
後即不接受旁聽。

四、請假、補課、調課與代課

  • 講師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如:颱風來襲時,是否上班依基隆市政府發佈為依據)。如該日課程為颱風假則須補課,或經師生同意當日放假乙次。
  • 講師因個人事由請假,應事先與學員溝通,並於請假前一週填寫請假與調課手續;如遇緊急狀況須臨時請假者,請先通知課務組,並聯繫班代協助通知學員,事後則須補辦請假與調補課手續;講師臨時請假,一學期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
  • 講師欲長期請假者,以不超過學期總授課時數三分之一為原則。須於請假前兩週提供代課講師之講師資料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並辦妥請假與代課手續。
  • 為維護授課品質,保障學員上課安全,如有課程更動,須告知本校課務組。

五、戶外教學

  • 戶外教學之申請:凡有戶外教學之班級應於使用二週前,填寫使用申請表。
  • 班級可依校外教學情況自行加保。

六、成績與評量:

講師須依據課程綱要之課程評量標準,於學員學習評量表中勾稽「通過」或「待評定」「不通過」,並於表單簽名處簽名後,於每學期十六週前繳回辦公室或學務專員。

七、行政事務宣達與公民素養週

講師有配合本校行政事務宣達與參與公民素養週活動參與之義務,如未參與公民素養週活動將不發放該次講師鐘點費。線上教學直播課程將師則不需參加公民素養週,該週課程請如常上課。

八、相關會議與活動

  • 講師每學期須參加教師暨學群發展會議、教學研討會議;如因個人事由不克參加,則須事先告知承辦專員。
  • 為促進講師了解社區大學辦學理念,教師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並踴躍提供意見與建議。

九、教師評鑑

  • 講師有配合本校進行教師評鑑(如:教學情況、學員反應、會議、活動參與意願等)之義務。
  • 各期教材亦請於第十六週前繳交課務組(教材上須註明期別與日期),以利進行各期教材之收集、查核與建檔。

十、講師權益

  • 每期參加本校辦理教師研習時數或參加校外與本身專業相關知能研習達6 小時(含)以上,及確實出席前學程會議之講師,次期可享有本校一門課程免費之優惠(採申請制),若次期未開成課不在此申請教師教育券範圍內。授課長度未達全課程1/3 週次以上之協同教師則不在此申請範圍內。
  • 講師同儕團體:本校各學程講師得自主籌設「基隆社區大學教師社群/自我成長團體」。凡提出相關辦理計畫,並經本校審核通過後,可取得計畫經費部份補助。相關補助金額請見基隆社區大學課程合作發展補助辦法。
  • 停車:各班講師提供本人校本部、仁愛國小授課當日停車,講師須於開學前一週提供車號辦理登記;如未完成登記程序,恕無法提供。機車毋須辦理登記即可停放於機車停車場。

十 一、鐘點費支付標準

   班級學員 人數一般課程教師自願推廣課程(半價)線上教學直播課程
18 51人以上900元/小時*時數*週數450元/小時*時數*週1100元/小時*時數*週數
46~50人850元/小時*時數*週數425元/小時*時數*週數1050元/小時*時數*週數
41~45人1000元/小時*時數*週數
36~40人800元/小時*時數*週數400元/小時*時數*週數950元/小時*時數*週數
31~35人900元/小時*時數*週數
26~30人850元/小時*時數*週數
18~25人800元/小時*時數*週數
18 14~17人750元/學分*學分數*人數375元/學分*學分數*人數750元/學分*學分數*班級人數
10~13人700元/學分*學分數*人數350元/學分*學分數*人數700元/學分*學分數*班級人數
6~9人650元/學分*學分數*人數325元/學分*學分數*人數不予開課
5人(含)以下者不予開課不予開課不予開課

註:1.教師鐘點費將於學期中分1 至3 次撥款於各教師指定帳戶。
2.二學分每週上2 節課,三學分每週上3 節課,每節課50 分鐘。

十二、撥款說明

  • 鐘點費撥付
    1. 夏季班課程
      • 暑期講師薪資以第2 週報名學員人數支付。
      • 原則上6 週課程結束後,於第7 週結束前支付。
    2. 春季及秋季課程
      • 每期講師鐘點費各分三次支付,分別以該期第6、12、18 週之招生人數為支付鐘點費標準。
      • 講師鐘點費分三次撥付,分別在第7、13、19 週。若為多位講師共同開設之課程,匯款以主要負責課程之教師為主。
  • 匯款方式
    講師鐘點費撥付採匯款方式為之,開課講師應提供郵局帳戶予校方,再由學校依匯款流程將金額匯入講師指定帳戶。
  • 注意事項
    1. 講師須確實補課,如遇缺課不補之情事,為避免學員權益受損,將依缺課數遞減講師鐘點費。
    2. 春、秋季班開學後,未額滿課程開放學員免費旁聽兩週;夏季班開學後,未額滿課程開放學員免費旁聽乙週,若旁聽週後仍因人數不足無法開課,本校得不支付旁聽週之講師鐘點費。

十三、其他事項

  1. 加退選期間開放自由旁聽。
  2. 國定假日及颱風停課:如該日課程遇國定假日或因為颱風來襲放假,課程須補課,或經師生同意當日放假乙次。
  3. 隨堂志工:校外遠距課程由校方安排隨堂志工以協助課務運作。
  4. 其它注意事項:
    • 校園全面禁煙。
    • 班級下課前切記將黑板擦拭乾淨並整理桌椅,清除雜物及垃圾,恢復課前原狀。
    • 下課前關閉電燈…等電源並鎖好門窗。最後離開者,協助關閉廁所、走廊及樓梯間之電燈。